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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体系建设。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农民素质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4实有人数94人。内设股室11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财务股、法规与政策改革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科技教育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股)、乡村产业发展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9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43万元,农林水支出1,35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56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502.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19.6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6.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8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96.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化肥减量增效、绿肥生产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经费;粮食生产发展资金(含农技推广、农药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技推广、农药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26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建设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建设;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职能建设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职能建设;渔政协管员工资专项20.16万元,主要用于渔政协管员工资;种子公司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专项5.7万元,主要用于种子公司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69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3.91万元,主要是粮食生产发展专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9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2万元,占9.52%;农林水支出1,354.59万元,占79.71%;卫生健康支出64.43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118.56万元,占6.9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02.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336.36万元,公用经费166.08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6.8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96.86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化肥减量增效等农业生产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6.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39%,主要是减少了业务性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44万元,项目支出196.86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增加1.9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辆公务执法车。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支出;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