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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学艺术发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各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

3、负责抓好全区文艺类社会组织党务工作及各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识形态工作。

4、组织全区作家、艺术家和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发展和繁荣文学艺术事业,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

5、组织、指导全区各文学艺术协会和广大文学工作者进行文学艺术创作,组织文艺演出、展出活动,创新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学艺术作品。

6、负责制定全区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及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计划并组织实施。

7、组织作家、艺术家和文学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加强创作实践,参与市内外、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

8、组织广大文艺创作、评论工作者,开展各种文艺理论研究。

9、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培养全区各类文学艺术人才。

10、编辑出版文艺报刊,为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提供创作园地。向省市内外输送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到文学院校学习深造,为出精品力作、为出文艺大家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5 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 4 人。内设股室1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为文艺创作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渌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具体安排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9.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11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6.1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56.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11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5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9.19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1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1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6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包括举办各协会经验交流会,参加人数30人;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预算;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件株洲市渌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