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5
2026年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6年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办发[2019]39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管理、指导全区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深入实施相关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各门类产业发展工作。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智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发展。
(七)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调查、申报、保护、抢救、维修和利用工作;组织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及发掘单位和领队人员资格的申报及考古项目的管理;组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申报;依据《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开展全区工业遗产调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利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和社会文物流通市场工作。负责申报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公司的设立和注销;负责依法管理社会文物流通市场;负责全区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的申报。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十二)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四)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管理业余体校。负责全区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调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的培训和输送。
(十六)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行政被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属区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现有股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文化艺术股、广播电视股、文物股、旅游管理股、体育股、行政审批股。
二级机构5个: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图书馆、文化馆、体校、杨得志故居管理所等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属于我局二级机构的电影公司,于2020年7月改制,不再属于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二级机构,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为国有独资企业,但是人员工作经费都由财政拨付)。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42人,在职人数37人,其中在岗人数37人;离退休人数29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8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和非独立财务核算的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二级机构构成。
根据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渌编办【2024】9号)规定,撤销渌口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职责划入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不再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能。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86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3.9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38.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方法改变,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增加,我局原来的项目支出预算也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863.9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8.62万元,主要原因是: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524.25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6年预算数为5.6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6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6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5.00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6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6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2026年预算数为18万元。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 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6.57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7.12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4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5.61万元。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4.17万元。
18、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46.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3.9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为678.7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8.57%;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为185.1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1.4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电影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今年预算12.67万元,相比去年11.7万增加了0.97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今年预算5万元,相比去年2万增加了3万元;博物馆运行专项今年预算45万元,去年预算35万相比增加10万元;小计增加13.97万。
农村电影放映本级配套专项18万、伏波庙管理专项10万、图书馆和文化馆两馆免开本级配套专项5.6万、老年体协运转专项5万、乡村旅游推广专项10万、渌口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10万元、老电影放映员困难补助专项(据实测算4.54万元)都保持去年预算水平不变。
今年新增了电影公司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专项9.36万、篮球足球发展专项5万、体育强区专项资金5万、培育文旅消费新场景专项10万、文化馆新馆开放运行专项30万。小计59.36万。
比较2025年项目预算合计增加73.3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6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6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22.6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在职人员数测算有所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79万元,项目支出185.17万元,本单位部门整体绩效及相关项目的绩效目标都会在表格中公开。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5年相比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政策文件要求预算部门尽量精简减少部门接待。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6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2025年本单位年初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部门预算公开表
036001__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