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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2、管理、指导全区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3、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深入实施相关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各门类产业发展工作。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智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发展。

7、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8、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调查、申报、保护、抢救、维修和利用工作;组织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及发掘单位和领队人员资格的申报及考古项目的管理;组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申报;依据《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开展全区工业遗产调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利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和社会文物流通市场工作。负责申报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公司的设立和注销;负责依法管理社会文物流通市场;负责全区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的申报。

11、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12、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3、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4、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管理业余体校。负责全区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15、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调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的培训和输送。

16、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等工作。

17、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行政被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文旅广体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7个,局机关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9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副科级二级机构(执法大队)、4个全额拨款股级二级机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校)。(由于电影公司改制,不再属于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二级机构,并且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为国有独资企业,因有在职15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要求仍按原事业单位性质继续上缴,5年改革过度期间本项工作挂靠本单位。) 全系统共有人员67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具体安排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94.57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2年预算数为61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2022年预算数为53万元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37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6.59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7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3.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73.5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773.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0.6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51.4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3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773.53万元,比上年增加44.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预算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相比去年少一人做的年初预算,另外离休人员减少一人。今年预算取消了医疗费等。但是本年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95万元。包括电影公司原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0万,电影内退人员提前离岗工资15万,图书馆文化馆两馆免开10万,博物馆运行经费50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51.4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95.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电影公司原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0万,电影内退人员提前离岗工资15万,图书馆文化馆两馆免开10万,博物馆运行经费50万纳入了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6.7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66.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7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6万元,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党建等部门工作部署会议;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5万元,主要包括保密文件培训、社会体育员培训等;拟举办体育篮球赛 足球赛等,预算33万元,内容为足球赛、篮球赛的活动承办工作经费。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件: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