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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6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及活动方式等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组织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规定和制度,负责全区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负责全区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负责在职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考察、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设,承办区委管理的干部任免、调配、交流、出国(境)、转业军人安置的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市管干部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呈报手续,加强任免前备案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区任免后备干部的备案审查,综合和指导全区的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作。

4、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及非党干部的有关工作。

5、负责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科级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负责上级调训干部的组织,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办班培训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6、调查了解人才工作情况,参与制定人才政策,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参与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评选项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和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设,负责全区科级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调查核实,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8、负责指导全区组织(政工、人事)部门的自身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9、负责区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党支部的工作。

10、领导和管理区老干部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9人,实有人数34人,内设股室10个,分别为:办办公室、组织组(基层办)、干部组、人才组(干教组)、干部信息室、干部监督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老干部股。下设3个副科级单位:老干部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党员教育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机关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机关部门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61.8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9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4.15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3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3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673.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3.4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0.5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22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5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党代表活动工作经费专项 48万元。主要用于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年度内党代表开展视察、调查研究、培训各项活动等方面; 

2)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专项 9.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指导推进工作,规范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学习活动等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730.99万元,比上年减少34.58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减少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的年度医疗补助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0.5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尽量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19万元,项目支出5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09万元,主要是因为日常公务接待费稍有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万元,主要包括用于开展日常工作会议、考察考核等会议;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3万元,主要包括用于开展组织工作专题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件: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