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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6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理论宣讲活动等。

4、负责规划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全区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外宣传工作重大方针政策。

6、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镇新闻发布工作。

7、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直新闻部门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8、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9、统筹指导全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上报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舆情动态。

10、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拟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推动全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群众文化建设。

12、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全区新闻出版行政事务,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等。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13、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组织开展电影交流与合作。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科级党委机关,现有股室6个,主要包括:办公室、意识形态和理论教育指导室、新闻室、文明办、网信办、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等。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3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宣传部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宣传部部门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3.2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43.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8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3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2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2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284.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6.8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7.46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14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党报党刊赠阅专项 35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企业等党报党刊赠阅方面; 

2)主流媒体宣传工作经费专项 100万元。主要用于与中央、省、市等主流媒体建立战略协作,加大渌口区对外宣传,提升美誉度方面; 

3)租赁费专项 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株洲日报渌口站的办公用房租赁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427.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实际2022年增加了主流媒体宣传工作项目经费100万元,并且增加2人,增加其他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17.4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性经费列入公用经费日常性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28万元,项目支出14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1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2人。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26万元,主要包括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参加人数约230余人;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77万元,主要包括网评员、通讯员等培训会,全年培训2次,参加人数约为350余人;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件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