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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管理全区的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3、负责全区公路巡逻,维护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公路上刑事治安案件的接警及先期处置,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4、负责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做好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 

5、负责全区车辆的上户、过户、转籍、改装、改型、报废;负责车辆技术状况检测的监管。 

6、负责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培训,摩托车和农用四轮车驾驶员颁发驾驶证前的考核和驾驶证发放,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 

7、负责宣传交通法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和督促车属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8、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9、负责有关道路交通的警卫、保卫工作。 

10、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8个和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政治工作室、法制室、交通事故处理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股、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科技所、直属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内部管理单位: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35人,在职人数51(有16人编制在公安局),其中在岗人数51人;退休人数20(有4人编制在公安局)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4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7.63万元。上年结转0.0万元。 

  1. 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47.6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34.6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1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4.62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2.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0.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7.6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1157.6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93.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标识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标识的建设和维修维护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维护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智能交通系统的升级和维修维护及网络租赁。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4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6.43万元,主要是人员结构调整,经费压缩。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 9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50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45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均在非税执收成本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4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63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43.2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不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财政无预算,在单位非税执收成本中开支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培训费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22001__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