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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8

2025年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区编办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区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区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查;加强对全区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区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区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区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十八)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负责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负责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上级公安机关明确的职责和分局党委决定的其他职责。

(十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内设机构20个,包括: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指挥中心、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网安大队、森林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渌口派出所、南洲派出所、淦田派出所、朱亭派出所、河西派出所。共有编制人数212人,实有人数208人。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12人,在职人数208人,其中在岗人数208人;离退休人数86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6人。另辅警编制数322人,在职辅警322人,遗属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602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22.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71.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602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04.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3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71.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904.1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8.4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6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22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7.03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4.09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80.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22.9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5782.9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96.02%;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24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3.98%;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平安城市项目23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城市项目建设和维护;反恐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反恐维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755.9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61.4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02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2.92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5“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提倡节俭,减少公务接待。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万元,主要是用于业务大队、综合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预计总人次526,总费用3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大队、综合部门出参业务能、警衔晋升、新等培训,预计总人次350人次,总费用10万元2025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21001__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