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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区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区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区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区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区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区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区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区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区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12实有人数618人。内设机构20分别为: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经侦大队、人口大队、禁毒大队、森林公安局、渌口派出所、南洲派出所、淦田派出所、朱亭派出所、河西派出所、水上派出所、法制室、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督室、警务保障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49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3.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493.5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85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24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421.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08.2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0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1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平安城市视频监控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专项72万元,主要用于新增雪亮乡村摄像头、电费及运行维护开支。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6,493.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08.08万元,主要是:(1)今年在编在职总人数212人,较上年增加5人。(2)人员工资、绩效奖金整体调高标准。(3)行政及驻村辅警人均4.2万元,今年全部列入工资福利支出。(4)政府采购预算新增屋面防水和小型修缮22万元、血样采集化验试剂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93.5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850.36万元,占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92万元,占5.47%;住房保障支出288.24万元,占4.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421.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012.57万元,公用经费1,408.9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72万元,主要用于雪亮乡村摄像头新增、平安城市电费及运行维护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12.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6.6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4.17%,主要是按要求在上年公用经费基础上核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4.2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0.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3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9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1.52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减少59.9万元,主要是一资金总额有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缩减。二是严格遵守 三公经费规定,不高于上年预算。三是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预计出差办案、巡逻宣传工作将使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维持高位,单位将尽量压缩运行开支,暂按不高于上年预算安排,年内计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办案费用,安排支付超出年初预算的部分车辆办案出差燃修支出。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党建会议、工作总结会议、业务会议,人数300人,会议内容为七一党建会议、年终工作总结会议、内部业务会议、辅警业务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15万元,拟开展参加市局警察学校业务轮训,人数53人,培训内容为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