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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全区机关事务管理政策;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2、拟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统一规范使用。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和调度工作。

4、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事务工作。

5、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区人民武装部办公楼和公共区域的有关后勤服务、物业管理、安全保障、消防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实有人数15人。内设机构5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服务股、公务用车股、办公用房股、公共节能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8.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6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33.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1.2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9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宽带费及网络维护费专项35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大楼、区委大楼、人大政协大楼、区武装部大楼、总工会大楼、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楼等网络费;绿化费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大院、武装部大院等绿植费;水电维修费专项400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大院各办公大楼及公共区、区武装部大楼及公共区的水电气费、水电维修、零星维修等费用;物业管理费专项470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大院物业费及保安服务费、区武装部物业费及食堂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项96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平台人员工资及管理费、公务用车修理费、油费、ETC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2,138.0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6.09万元,主要是财政压力大,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40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53.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3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8.3万元,占97.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3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占0.51%;住房保障支出17.56万元,占0.8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3.0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12.63万元,公用经费20.4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0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机关服务1,9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维修费、绿化费、网络费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00.6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8.33%,主要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未安排在公用经费中,而是安排在特定类项目中。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9.2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5.2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73.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8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3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7万元,项目支出1,905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减少240.68万元,主要是财政压力大,缩减开支。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支出;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株洲市渌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