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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6

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责任追究等工作建议。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网上信访办理,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做好区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及其它重要信访问题;组织安排到市、赴省、进京接访劝返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本地区的群众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检查本地区的信访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督促开展群众工作风险评估,加强信访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在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监督检查有关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不听劝阻的,建议党委进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理顺情绪,防止矛盾积累,促进社会稳定。对群众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总结、宣传、推广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通报群众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群众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4、组织协调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对各专项小组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信访突出问题的季度预案件,做好联席会议有关信访突出问题的包案交办工作;对交办案件及时组织相关督查单位进行督查督办。

5、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处理情况;向乡镇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6、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信访干部业务素质。

7、负责信访事项复查申请的受理和审查。

8、对信访人中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救济。

9、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2个(综合调研室、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室),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部门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具体安排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80.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6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3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158.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8.4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8.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1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特护期维稳(含京、郑、长、株等地)专项 15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省、市、区“两会”特护期及各重大特护期和重要政治活动期间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在京、省、市区、郑州、岳阳等驻点做好外出值守及接访劝返工作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年初预算数308.76万元,比上年增加135.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5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原因是根据惯例和长期工作需要,新增此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持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8.7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是2021年度调入2人的工资比调出2人的工资福利减少致工会经费、福利费测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6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0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的定额标准增加10元/人。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3万元,主要包括用于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的召开;2022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3万元,主要包括用于信访业务培训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22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预算未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件: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