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全区工会工作发展规划,进行工会工作宏观指导和管理。
2、认真履行工会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维护公共利益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
3、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订。
4、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管理和培训的有关工作。
5、动员和组织全区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做好区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及管理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妇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6、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及审计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10人。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现有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基层和组织工作部、维权和经济服务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总工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总工会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13.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8.0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8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基层工会经费专项6万元,主要用于镇工会专项工作经费;困难职工救助费专项2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救助、慰问困难企业和节日值守一线职工;劳模津贴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为区劳动模范发放津贴和慰问困难劳模。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252.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5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57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万元,占6.34%;住房保障支出13.05万元,占5.1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3.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78.66万元,公用经费34.9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救助、区劳模津贴的发放和镇工会专项工作经费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4.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7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0.49%,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了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2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0.0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支出;拟举办赛事,预算10万元,内容为举办全区职工毅行活动。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