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株洲市渌口区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株洲市渌口区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全县青年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教育广大共青团员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三)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做好青年团的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团员干部、青年骨干的培训。
(四)指导、协调全县的共青团工作,领导少先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人才培养工作。树立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
(五)代表维护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六)组织青少年开展健康有益活动,培养广大团员和青少年高尚的道德情操,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劳动技能,学习竞赛。
(七)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有关工作,开展希望工作教育、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下设1个二级机构青年发展指导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4人,其中在岗人数4人;离退休人数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株洲市渌口区委员会为行政单位,为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组宣部、学少部。在职人员4名,其中:正科级干部1名 ,副科级干部1名,下设1个二级机构青年发展指导中心,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人。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7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4万元。上年结转0.0万元。2024年年初预算数71.04万元,比上年减少3.02万元,主要是压缩人员经费,厉行节约。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7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万元。支出预算较比上年减少3.02万元,主要是压缩人员经费,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0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62.0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7.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76万元,主要是人员结构调整,经费调整。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4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主要包括常规会议开支;2024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0万元,主要包括常规培训开支;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