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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3、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推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4、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负责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

6、负责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财政预算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负责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11、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12、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增加重大项目稽查相关工作的职责;预算执行情况力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职责;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内设股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股、重大项目稽查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股。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0人, 在职人数26人。离退休人数17人,其中退休人员17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96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1.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8.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员经费,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96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8.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员经费,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楼维修改造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59.4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1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6.9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0.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1.8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443.8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46.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518.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4.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15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及其他单位新办公楼维修改造及前坪改造;审计外委项目24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委托服务项目;政府雇员项目128万元,聘请专业政府雇员。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99.0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4.93万元,主要是财政公用经费人均基数增加。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6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86万元,项目支出518.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9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12万元,主要是因为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2万元,主要包括常规会议开支,渌口区审计委员会会议及上级审计部门到区内审计进点会议等,预计人数20人及以上;2024年预算安排培训费3万元,主要包括常规培训开支,预计人数3人;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 012001__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