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株洲市渌口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统计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1、抓好统计调研分析。搞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预警,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抓好联网直报管理。组织各部门统计人员到区联网直报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加强在线审核,监控上报进度,现场审核报表数据质量。
3、抓好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统计巡查、执法检查。
4、不断加大应统尽统的工作力度。持续加大项目引进、储备和升规入统工作力度,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稳增长;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工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结构,加大三产企业入统组织力度,促进三新经济发展;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统筹协调好产粮大县和生猪调查大县相关工作。
5、做好禁毒及综治民调、劳动力调查等工作。利用已建立的民调中心计算机电话辅助访问系统(CATI)等平台,高标准、严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最稳妥的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6、抓好统计队伍素质的提升,认真做好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7、做好民生100等监测工作。认真做好我区民生100跟踪和监测,收集、汇总、审核区直机关部门报送的各项指标数据,计算全区实现程度。
8、及时完成上级统计、调查等部门专项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大局,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并配合区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21人。内设股室7个,分别为:渌口区统计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政府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股、业务股。下设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区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区普查中心。下设1个股级事业单位:电子计算站。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株洲市渌口区统计局本级。2、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区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区普查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统计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7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9.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7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9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39.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1.9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3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公共安全感、禁毒等民意调查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政法系统统一组织与管理的我区域内有关公共安全及禁毒专项调查;课题、培训调查经费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课题调查,为统计数据的利用与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劳动力调查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实时对区域内的劳动力数据进行调查、汇总,为领导掌握经济动态提供依据;统计执法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法律与法规的日常执行与专项的监督、检查;住户调查、电子记帐专项80万元,主要用于实时对区域内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等数据,为国家统计机关提供基层详实的数据。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579.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6.41万元,主要是2023年基本支出中较上年同期(年初预算)增加31.59 万元,系在编在岗人员所需的人员经费、公务员的调档晋级、社保缴费的正常增长等;财政按48万元核定本单位的公用经费总额,较上年增加30万元,专项业务性经费中因财政压缩支出预算,对历年安排的专项业务经费预算进行清理、取消、合并等预算约束机制,将上年的“城乡一体化”劳务性支出27.5万元从公用经费预算中予以核减额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7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49万元,占9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4万元,占5.34%;住房保障支出25.39万元,占4.3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39.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372.76万元,公用经费67.0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统计业务100万元,主要用于课题、培训经费10万元,统计执法经费10万元,住户调查电子记帐80万元等方面;统计抽样调查40万元,主要用于公众安全感、禁毒民意调查20万元,劳动力调查20万元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7.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6.18%,主要是财政2023年度按48万元核定本单位的公用经费总额,较上年标准有所提高,但对上年列入公用经费预算中的“业务性专项”进行清理、取消、合并,将上年的“城乡一体化”劳务性支出27.5万元从公用经费预算中予以核减。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7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81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是因为本年与去年的“三公”经费安排没有发生变化。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乡镇统计员、住户调查员、各基层统计单位与辅助调查人员等日常及新增专项业务会议,人数350人,会议内容为按业务工作新要求,对日常统计及新增业务进行多种形式的会议,特别是对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劳动力调查、统计督查与执法检查、专项统计数据的分析与利用;培训费预算6万元,拟开展乡镇协理员、辅助调查员、各基层统计站点与协理人员的统计业务工作培训,对年度内新增大型调查与普查工作进行必要的培训,人数450人,培训内容为0;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因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且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故相关表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预算)、表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部门预算)、表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都为空白表格。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