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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渌口、法治渌口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单位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7实有人数15人。内设股室5分别为:办公室、政工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1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1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4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22.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6.0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6.57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见义勇为专项6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先进奖励金;扫黑除恶专项2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统筹协调线索摸排经费;推动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对特别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协调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宣传等方面;司法救助专项45万元,主要用于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维稳工作专项45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各大特护期安保费,四办合一办公经费等方面;驻京维稳专项72万元,主要用于驻京机构房租租赁、水电费、保洁费等日常办公经费,驻京人员差旅费及补助,环京查找涉访人员、处置突发性信访事件及特护期工作保障用车情报信息费、特勤费及特殊情况涉访人员送返(专车专人)费用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517.6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2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1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51万元,占8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占4.42%;卫生健康支出10.49万元,占2.03%;住房保障支出18.74万元,占3.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22.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26.07万元,公用经费96.5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195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维稳工作、驻京维稳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6.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9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79%,主要是厉行节俭,压缩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64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持平,主要是因为本年与去年的“三公”经费安排没有发生变化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支出;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