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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7

 

2024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区委编办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负责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对本区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联络服务;

(三)负责对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交办事项的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和情况反馈;

(四)负责制定本区年度巡察计划及组织实施;

(五)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情况综合、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档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六)协调指导巡察组对区委、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及巡察意见建议;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根据编办核定,区委巡察办内设科室2个,分别是:综合室、督查联络室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3人,在职人数13人,其中在岗人数13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由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86万元。上年结转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34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 (款)巡视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7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8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234.8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77.00%;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为72.0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23.00%;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巡察项目经费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53.7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4.71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按人均数增加预算。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86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22万元,主要是因为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00万元,主要是用于省市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参会人员大致为100余人;培训费2.00万元,主要包括巡察办组参加上级巡察有关工作培训及开展区级巡察对被抽调人员的培训。参与培训人员大致为100余人;2024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006001__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