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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株洲市渌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8

2025株洲市渌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工资福利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个人家庭

(十三)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四)商品服务

(十五)三公经费

(十六)政府性基金

(十七)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一)专项清单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株洲市渌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是否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中接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应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三)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渌口区人大常委会,现有专门委员会6个: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2个: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1个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机构。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5人,在职人数30人,其中在岗人数30,退休人员43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株洲市渌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76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7.43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1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76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1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预算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82.89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48.4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025年预算数为61.8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7.6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3.0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2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4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71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91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2.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7.4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629.6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82%;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为137.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18%;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1.人大会议48.4万元,主要用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经费支出;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61.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履职经费支出;3.代表工作7.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票决的项目经费支出;4.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行动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28.5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2.2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预算支出。

(二) 政府采购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6.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1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为4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6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63万元,项目支出13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5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会议培训费1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人员参加上级、本级组织的各类培训;2025年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