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5
渌口区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渌口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十四五”财政工作回顾
二、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5年财政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三)2025年全区政府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三、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四、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5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总表
2.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执行情况明细表
3.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总表
4.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明细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5.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6.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7.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8.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9.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10.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1.截止2025年底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6年政府预算报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
12.2026年渌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13.2026年渌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14.202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15.202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细表
16.202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17.202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18.202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19.2026年渌口区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20.2026年渌口区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21.2026年渌口区专项资金情况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2.2026年渌口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23.2026年渌口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4.202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5.2026年渌口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
26.2026年渌口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分地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7.2026年渌口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28.2026年渌口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9.2026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30.2026年渌口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预算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31.2026年渌口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32.2026年渌口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33.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预计情况表
34.2026年地方政府还本付息预计情况表
35.2025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表
(六)其他
36.2026年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2026年渌口区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一、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情况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三、“三公”经费说明
四、其他事项
第五部分 人大决议
第六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七部分 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第八部分 2026年渌口区专项资金清单及绩效目标情况
第九部分 附件
关于渌口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株洲市渌口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局长 张建华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全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十四五”财政工作回顾
“十四五”期间,渌口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基本理念,牢牢抓住撤县设区机遇,紧扣“青春渌口、创业新城”主题,深化各项改革,为我区财政管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财政收入进一步夯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20年的9.04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9.66亿元,年均增幅1.3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从6.05亿元增加到6.28亿元、年均增幅0.74%,非税收入从2.98亿元增加到 3.38亿元、年均增幅2.55%。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从2020年的26.48亿元下降到2025年的15.39亿元,年均降幅10.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从26.4亿元下降到13.43亿元、年均降幅12.6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从0.077亿元下降到0.036亿元、年均降幅14.11%,污水处理费收入从0.04亿元增加到0.24亿元、年均增幅43.09%。
2.民生保障进一步提高。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核心领域民生支出从2020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12.57亿元,增长16.82%。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从2020年的2.14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3.11亿元,增长45.3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从113元/月提高到191元/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550元/月、360元/月提高到740元/月、485元/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从715元/月、468元/月提高到962元/月、631元/月。学前教育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从500元/年提高到600元/年,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中小学校分别从720元/年、600元/年提高到940元/年、720元/年,寄宿生另增加400元/年,不足100人的学校按照100人的标准进行补助,特殊教育学生补助标准从6000元/年提高到7000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从74元/人提高到99元/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550元/人提高到700元/人。5年来,累计在教育支出方面投入20.91亿元、科技方面支出9.7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支出1.1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23.75亿元、卫生健康方面支出11.11亿元、节能环保方面支出2.59亿元、城乡社区方面支出11.45亿元、农林水方面支出24.3亿元、交通运输方面支出5.64亿元。住房保障方面支出3.44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方面支出0.75亿元。
3.政策落实进一步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政策,5年来,累计涉企退税2.78亿元,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增强竞争力;累计投入抗疫救助资金0.81亿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累计投入乡村振兴资金4.74亿元,助推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环境治理资金2.15亿元,守护蓝天碧水;累计投入科技创新资金0.31亿元,服务“三高四新”战略;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措施,累计节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06亿元;争取增发国债资金1.26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01亿元,国省预算内资金1.71亿元,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4.91亿元、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0.065亿元。
4.债务风险进一步缓解。采取积极举措,想方设法降低债务风险。将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全额纳入政府预算,从2020年1.1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2.91亿元。5年来,累计争取再融资债券17.42亿元,偿还到期债务。累计争取置换债券24.69亿元,置换平台公司隐性债务,综合成本平均下降216个BP,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与运行风险。通过筹措土地出让收入等方式化解隐性债务14.06亿元。
5.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渌口区作为第二批实施市县区于2021年5月全面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变了过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局面。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2024年底开始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将零基预算理念贯彻到各年度预算编制;以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为契机,深化财政预算评审。打破了部门利益藩篱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构建了“破基数、促统筹、保重点、提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财政保障优先序更加理顺。三是绩效管理提标扩围。从过去的结果评价扩展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过程,评价对象从部分单位、项目扩展到所有预算单位、所有项目,资金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所有财政性资金,并将过紧日子措施落实、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等工作纳入评价范围。四是国库管理规范有序。始终将“三保”支出作为支出保障的重中之重,在库款调配时优先保障“三保”资金需求。动态评估“三保”保障风险,加强跨部门协同,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认真贯彻省财政厅关于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行动的要求,重点提升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业务操作规范、人员监督能力和信息系统安全水平。制定完善《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国库对账规程》、《株洲市渌口区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办法》、《渌口区工资批量发放改革方案》等“强基固本”相关制度办法并推动落地执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财会监督与审计、巡察等协同,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风险防控机制。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化应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与运维保障,提升系统支撑能力,稳步提升财政国库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五是政府采买服务更加优化。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不断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依托数字采购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采购人内部监督,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把好政府采购预算关。
二、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5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569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9.98%,较上年(以下简称同比)下降2.3%。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2758万元,为预算的99.96%,同比下降2.23%,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99%,同比提高0.0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33811万元,为预算的100.02%,同比下降2.43%。
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6108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完成24053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188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865万元;其他一般债务收入2800万元。上年结转1908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00万元,调入资金39828万元。收入总计355727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3072万元,为预算的110.21%,同比增长15.3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671万元,上解支出预计842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24万元,结转下年10936万元,支出总计355727万元。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53935万元,为预算的107.24%,同比下降21.14%。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34388万元,为预算的105.53%,同比下降30.9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1万元,为预算的101.12%,同比增长2.85%;污水处理费收入2456万元,为预算的109.11%,同比增长667.5%,主要是历史欠款清收;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完成13486万元,为预算的100%。
上级补助收入完成2207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25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900万元,置换隐性债务转贷收入62600万元;调入资金6860万元;上年结转7632万元;收入总计313000万元。
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98666万元,为预算的81.19%,同比下降27.7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2600万元,结转下年28234万元,调出资金23500万元,支出总计313000万元。收支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0128万元,为预算的142.2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4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68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656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7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810万元。当年结余33564万元,滚存结余84728万元(含2009-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上解省级专户金额)。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366万元,为预算的43.66%。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上年结转36万元,收入总计4426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331万元,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84万元。调出资金3988万元,结转下年107万元,支出总计 4426万元。收支平衡。
(二)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工作思路,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 扩财源、促增量,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科学研判财税收支形势。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形势下,联合税务部门开展综合治税管理,全力做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年地方税收累计完成6.27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同比增长0.05个百分点,税比增长率居全市第2位。二是稳住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企业奖补,全年共拨付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176万元,争取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767万元。三是积极向上争资。抓牢政策机遇,通过各种方式争取上级资金和优质项目。全年争取国省预算内资金2568万元,争取新增债券限额66600万元,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9930万元。四是加力“三资”盘活。加大对国有资产处置变现力度,通过资产盘活、存量变现等方式增加可支配收入9931万元。
2.保重点、惠民生,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一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兜牢民生底线。全年教育、社保与就业、卫生健康等核心领域民生支出完成12.57亿元,同比增长22.27%。全口径民生支出完成23.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27%。二是支持教育全阶段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4.61亿元,同比增长11.11%。不断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下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425.61万元,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下达学前教育大班免学费补助资金389.68万元。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740元/月、485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1.3倍执行,全年筹集拨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7409.51万元,有效保障全区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发放育儿补贴资金1445.28万元。持续推进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全年累计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77项,发放资金2.28亿元,惠及群众49.9万人次。四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全区农林水支出4.61亿元,增长33.94%。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累计统筹财政资金8967万元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大力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拨付资金2295万元保障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等民生实事。拨付交通运输领域资金5127万元,支持S330、S329等道路建设。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494万元,城市设施逐步完善。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专项资金930万元,让城乡群众“居有其屋,乐有其所”。
3.控风险、重实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始终把保障“三保”作为当前财政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摆在最优先的位置。严格执行月度“三保”支出限额管理机制,每月在完成“三保”支出限额前,除应急救灾款项外一律不予支出。全年“三保”支出14.52亿元。二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立足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综合考虑财力规模、项目储备、债务风险、管理绩效等因素,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用好用活化债政策,全年争取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债券资金0.31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资金8.02亿元,渌口区全年政府债务按期偿还本息,未出现重大违约事件,风险可控。三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初步打破了支出固化僵化格局,以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为契机,深化财政预算评审。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全部预算项目。四是扎实推进“三资”盘活。对清查出来的国有“三资”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为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作出积极贡献。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收入4385.87万元,特许经营权收入11180万元,国有企业资产盘活收入2078.93万元。出让土地收入124120万元,矿产资源收入313.88万元。五是构建财会监督纵横贯通协调机制。与巡察、审计等部门建立横向协同联动机制。聚焦围绕国债资金、校园餐费、农村“三资”、殡葬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全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2025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扩大,房地产市场尚未止跌回稳,财政收入增长后继乏力;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债务压力重,“三保”保障存在风险;有的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单位还未树牢“过紧日子”理念,花钱大手大脚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切实加以解决。区审计局对2025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发现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区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审计意见,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整改,有的问题正在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2.25亿元,比上年增加12.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7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3.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91.88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按照债务类型划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8.5亿元,政府专项债务余额73.38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全区新增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308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3188亿元,专项债券5.99亿元。发行置换隐性债务债券6.26亿元,结存一般债务限额0.28亿元。共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3252亿元(再融资方式偿还2.0865亿元,区级自筹偿还0.2387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460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5648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8961亿元。
三、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紧扣“青春渌口,创业新城”主题,进一步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全面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集中财力增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02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以事定钱、加强统筹、厉行节约、保障重点、防范风险、强化绩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考虑全市预期增长目标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因素,202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2.21%左右,按照2025年完成数测算,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721万元。其中预计地方税收收入64161万元,增长2.2%,地方税比64.99%;非税收入预计34560万元,增长2.22%。
上级提前下达可用财力性补助收入55992万元、其他列收列支财力46251万元,调入资金289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6万元,减去上解支出8285万元,收入预计22609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扣除债务还本支出3267万元,当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824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减少24205万元。另外,上年结转指标预计安排支出10936万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3760万元,较2025年年初预算减少2342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6年区级收入安排16265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减少2695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2085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益35000万元。上级提前安排列收列支财力381万元。减去专项债券还本3194万元和调出资金11854万元,支出安排147983万元;另外,上年结转指标预计安排支出28234万元,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6226万元,较上年减少2534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6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000万元,上年结转107万元。支出安排3307万元,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调出资金11800万元,主要用于债券还本付息以及保障“三保”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6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73553万元,支出安排4977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37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833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40075万元,支出预计1642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36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5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33478万元,支出预计3335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03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区级不再单独编制预算,区本级财政补助支出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数以2026年1月8日止收到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前下达数为准。因省级未提前安排2026年新增债务额度,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不编入年初预算,年度调整预算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具体额度及安排使用情况。
(五)具体支出安排情况。2026年区本级财政总支出预算为409986万元,较上年减少49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7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226万元。
1.保基本民生支出区级分担安排35008万元,比上年增加3287万元,主要是基本民生支出标准提高和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2.保工资支出安排81919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主要是去年预留了2024年下半年工资普调。
3.保运转支出安排1288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5万元,主要是税务局征管经费列入。
4.保城市正常运转支出安排4479万元,比上年减少2615万元,主要是路灯维护、城维费减少450万元,PPP付费列债务还本付息口径统计。
5.保政府债务付息及PPP付费支出安排30568万元,比上年增加1467万元,主要是PPP付费列入。
6.其他大事要事支出安排37171万元,较上年减少12854万元。
7.预备费安排2800万元,与上年增加100万元。
8.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列收列支安排支出46251万元(含保基本民生支出30387万元)。
9.上年结转指标预计安排支出5458万元(含保基本民生支出1355万元)。
10. 国土征收成本安排支出75012万元。
11.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8431万元。
2026年,“三保”预算支出185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9.33%。
需要说明的是:2025年度省市与县区结算仍在对账,上年结转指标均为预计数。待与省市办理年度结算后将会有所调整,我们将在预算调整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一)狠抓财政收入高质量增长
一是推动财源建设全面提质。深入调研全区三资(资产、资源、资金)情况,制定落实财源建设高质量发展措施,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以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抓手,深入推动产业振兴、工业强区,壮大税源基础。持续推进招大引强,加快培育新兴财源增长极,培树重点骨干税源。加强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监管,压实非税收入征管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收执罚行为,促进履职到位,确保依法依规征收,防止收入跑冒滴漏。二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稳增长、促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政策,综合运用政策调控、资金引导、财政服务等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和困难行业壮大生产,支持工业强区战略,助力经济发展,夯实经济底盘。三是向上争资促进发展。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协同向上争取国省预算内投资、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转移支付等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区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两重两新”重大战略,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推动“两重两新”工作在渌口取得实效。
(二)狠抓财政管理多维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精准性和科学性,加快推进各项配套管理措施落地。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定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防止资金长期沉淀,推动更多资金资源向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聚焦。二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常态化过紧日子举措,年度预算执行中不追加“三公”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坚决杜绝一般性支出追加。三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为三大节点,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反馈整改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是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资产管理体制,构建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益。五是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并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工作。六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广大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财政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七是抓好审计问题整改,逐项问题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主动接受区人大监督,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决算、预算执行、零基预算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情况。
(三)狠抓民生事业高水平保障
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就业投入,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就业创业,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就业能力。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支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二是深化教联体、医共体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整合教育、卫生各类资源、资金,不断增加对教育、卫生,特别是教联体、医共体改革的投入,保障教联体、医共体改革顺利进行,不断提升群众对教育和医疗的满意度。三是推进文旅事业发展。加快推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助推农村、农业与文化旅游资源的融合和开发,支持打造具有渌口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推动文化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强文旅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市场竞争力,让更多文创产品走向市场。四是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环保技术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绿色金融等新兴产业。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倾力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省、市、区民生实事,细化工作举措,加大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把钱花在刀刃上,花在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
(四)狠抓重大风险系统性防范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保障“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支出足额保障,不留硬缺口。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继续用好国债资金,紧盯潜在风险,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强统筹、系统化解、严格约束”的要求和我区化债计划加大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债务置换政策,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防爆雷,避免出现债务违约、失信事件,切实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稳健运行。
(五)狠抓财会监督联合性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强基固本”行动部署,着力筑牢财政管理安全运行的制度与能力根基。推动建立部门间财会监督政策衔接、重大问题处理、综合执法检查、监督结果运用、监督线索移送、监督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夯实监督协同的制度基础。充分发挥预算评审对优化财政支出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预算评审管理机制,强化支出标准与流程规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持续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紧抓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整改回头看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与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业务指导,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对村级财务进行规范清理,筑牢基层财务管理根基,提升基层执行能力。强化“一卡通”规范发放监管工作,扎实开展“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开放榜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对资金发放有误的进行退赔或追收,切实防控资金运行末端风险,有效防止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挤占、挪用的现象。
各位代表,2026年全区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不负重托、认真履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区人民,直面困难和挑战,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