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LKDR-2024-00006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渌口区主城区部分路段和时段重中型
货车禁行的通告
渌政告〔2024〕9号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我区道路通行情况实际,决定在渌口主城区部分路段和时段对重、中型货车实施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型:重、中型货车
二、禁行时段:每日7:00-22:00
三、禁行路段:黄金路全线、津口路-南江路交叉路口至津口路-梅苑路交叉路口、文明路、滨渌东路-文明路交叉路口至滨渌东路-向阳路交叉路口、滨渌大道-向阳路交叉路口至滨渌大道-梅苑路交叉路口、渌水二桥南口至南江路-津口路交叉路口、向阳路-滨渌大道交叉路口至向阳路-漉浦路交叉路口、黎绍路、学堂路。
四、不受禁行措施限制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辆、道路清障专用车、用于市政洒水降尘的作业车辆。
五、禁行路段区域审批管理:因施工作业等原因,确需在禁行路段、禁行时段内通行的重、中型货车,经渌口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统一规格的通行证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
六、监督管理与法律后果:违反禁行措施通行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履行重、中型柴油货车禁行监管职责。
七、实施时间:自本通告发公布之日起实行。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