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救助

临时救助政策解答

来源: 民政局 更新日期:2025-08-11 作者:民政局
字体:

    一、  哪些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区、镇人民政府认为应当救助的其他困难家庭。

    二、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由所在地村(社区)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三、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应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明材料(残疾证、病历诊断书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临时救助对象:

    1、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2、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

    3、酗酒伤害、打架斗殴、自杀、吸毒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责任编辑:民政局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分享: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