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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 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函

来源: 省民政厅 更新日期:2024-12-06 作者: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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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

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函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冬春季天气寒冷,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尤其是民政服务机构取暖用火、用电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季。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狠劲和一刻也不放松的韧劲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研究今年以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研判突出风险,对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燃气安全等行动要求,制定针对性跟踪推进措施,强化工作统筹、督导、问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督促辖区民政服务机构落实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和公示承诺制度,指导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打造2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三、紧盯重大安全隐患抓整改。建立辖区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挂账销号清单,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约谈警示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措施,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坚决防止虚假整改和“带病”运行

四、及时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组织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以冬春季节火灾预防为重点的消防宣传活动,督促单位落实应急逃生演练、定期培训等要求,教育引导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护理员及民政服务对象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取暖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4115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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