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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林业局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株洲供电公司 关于印发《株洲市电力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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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林业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株洲供电公司

关于印发《株洲市电力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发改局、供电公司:

现将《株洲市电力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林业局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株洲供电公司        

2022年9月2日        


株洲市林业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株洲供电公司

电力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推进现代化新株洲智慧绿色能源互联网建设的若干意见》(株202110号)《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株安办函2021〕5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企联防联控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着力打造高水平供电和电网运行环境,更好地服务株洲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林业及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政企联动、创新示范、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林区规划与电力规划协同,加强树线矛盾隐患治理,积极打造高水平供电和电网运行环境,共同维护林区及电力设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有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建设“制造名城,幸福株洲”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国网株洲供电公司联合成立电力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

市林业局局长、市发改委主任、国网株洲供电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科室(单位):

市林业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资源管理科、森林防火科、造林绿化科、国有林场管理站、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市发改委:电力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发改局;

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运维检修部、发展策划部、党委党建部、输电检修公司及各县区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督导协调组和执法组,具体分工为:

(一)综合组

设在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信息综合及媒体宣传等工作。

(二)督导协调组

设在市林业局林业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科,负责工作督办、督导,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问题。

(三)执法组

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开展行政执法,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开展行政执法,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

三、工作措施

(一)林区规划与电力专项规划协同

建立林业规划与电力专项规划协同机制,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共享规划成果,共同开展敏感因素校核;在规划各类林业生态敏感区时,尽可能预留输电电力廊道,确实无法预留时,经论证输电线路无法避让生态敏感区时,在输电线路路径方案审批时予以支持;将防火林带规划建设与现有及已规划的电力线路廊道协同,节约空间资源,从源头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

联合排查治理林区涉电隐患

联合开展林区树线矛盾隐患排查,建立并动态更新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应配合供电公司开展隐患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林业部门应简化输配电线路通道树线矛盾隐患治理采伐许可手续。因隐患治理砍伐树木依法应补偿的,按照株洲市政府最新补偿标准文件执行。因树木生长突破安全距离可能造成电力供应中断或人身安全风险,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处理的,供电公司可先行对隐患树木采取修剪或者其他紧急避险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如涉及树木砍伐的,林业部门配合补办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建立新栽树木联合指导机制

森林经营单位(个人)需在已建或已规划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栽树木的,应当考虑电力线路安全距离,林业部门和发改部门应对种植品种提供行业指导,并且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如水杉、香樟、意杨、栾树、楠竹等高杆植物。

联合打击危电力设施安全行为

各县市区森林经营单位、供电公司发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及毗邻区域毁林、破坏林地、违规用火、恶意阻碍供电公司依法治理树线矛盾隐患、砍伐超高树木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及发改电力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由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或发改电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建立电力设施保护信息共享机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国有林场、发改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及供电公司分级建立电力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微信群,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处置突发情况。共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结果信息、树线矛盾隐患情况、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林区范围和输配电线路位置、火灾预防及火灾信息等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工作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和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林业局、发改局、供电公司应参照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在市、县两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做到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推进。各县市区林业局、发改局和供电公司应制定好专项工作方案,并将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至株洲市电力设施保护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

(二)强化督导协调

各县市区林业局、发改局和供电公司应结合自身职能,针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痛点和难点,制定专项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加大典型宣传

综合组应及时总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深入挖掘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例,利用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工作推进情况,树立政企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新形象。

 


 

 

 

 株洲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29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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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渌口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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