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死亡公民户口注销”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死亡公民户口注销

二、适用范围:渌口区范围内

三、结果名称:收缴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如需要可开具注销户口证明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五、受理条件

公民死亡后,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委会应当在1个月内持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交回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

 六、 涉及办理部门

  渌口派出所、南洲派出所、淦田派出所、朱亭派出所、河西派出所

七、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

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份数

材料必要性

备注

1

居民户口簿内页

原件

1

必要

2

死亡证明材料

原件

1

必要

3

居民身份证

原件

1

必要

九、特别程序

    

十、收费情况

此项不收费

十一、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

十二、特殊注意事项

办理地址及时间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朱亭派出所户籍室一楼(渌口区朱亭镇马桥村)、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河西派出所户籍室一楼(渌口区龙船镇花石村镇政府院内)、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派出所户籍室一楼(渌口区南洲镇建佐湾村镇政府院内)、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派出所户籍室一楼(渌口区淦田镇淦田村)、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派出所户籍室一楼(渌口区渌口镇文明路)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7617237

监督电话:0731-2762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