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关于印发(株洲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株人社发(2024)7号)文件精神,经征地村(社区)初审,镇复审,区人民政府组织联合会审,确定我区株洲芦淞通用机场扩改建项目(渌口段)被征地项目檀园村坝冲组第三批符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条件的共4人。现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渌口区人民政府进行举报,申请复核。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17873317633
附:《株洲芦淞通用机场扩改建项目(渌口段)被征地项目檀园村斑竹园组第一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花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