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盛智造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
水处理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 株洲天盛智造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水处理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洲产业片区渌口专精特新产业园4栋一层 |
建设单位 | 株洲天盛智造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天盛智造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洲产业片区渌口专精特新产业园4栋一层,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株洲天盛智造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水处理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641.84m2,租赁一层标准厂房布设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混合分装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库、生产区、成品库,同时配套办公区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00吨除磷剂、300吨缓蚀阻垢剂、200吨絮凝剂、400吨除镍剂、100吨重捕剂,合计年产1200吨水处理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进行处理,再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渌口经开区水质净化中心进行处理。 2、废气 施工期无土建施工,对车间的水泥地面及厂房外道路洒水降尘;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减少焊接烟尘影响。 3、噪声 使用的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可以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施工场地清理过程中所收集的固废进行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交由渣土公司进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同园区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一同处置;对于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可以采用有关容器进行收集并对使用过的容器及时进行清理,交予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营运期: 1.严格废水环境管理。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地面清洗废水、成品周转桶清洗废水、研发容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内调节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综合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渌口经开区水质净化中心深度处理,外排综合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严格大气环境管理。粉料投料粉尘通过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通过控制原料包装开口,尽量与搅拌罐投料口直径匹配;加强员工培训,规范投料操作,控制粉料倾倒速度减少粉尘产生。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强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排放限值,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有毒有害原料包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贮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按要求落实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废过滤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27618436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