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亿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铲齿散热器生产及压铸件研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项目名称 | 铲齿散热器生产及压铸件研磨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渌口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洲新区湘渌大道与1号道路交界处西南侧现厂区3#厂房第1F及5#厂房第1F局部 |
建设单位 | 株洲亿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凌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工程3#厂房第1F及5#厂房第1F局部,总使用建筑面积约3255m2,其中3#厂房第1F建筑面积约2955m2,5#厂房使用的建筑面积约300m2。3#厂房第1F主要包括型材原料摆放区、铲齿、滚齿、锯切、磨池专区、CNC加工区、热管装配/压管区、点胶与风干区、配胶房、热阻测试房、打磨房、成品物料临时周转区、全检包装区、刀具房、办公室等;5#厂房第1F部分主要配备1台超声波高压清洗机及1座研磨房;同时配套完善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铲齿散热器12万件;年研磨加工压铸件(主板散热压铸件、PCB散热支架)30万件(约150t/a),厂区供水、排水、用电等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制软水浓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流经湘渌大道、和谐大道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杨家港排入渌江,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有组织:本项目设置密闭的配胶、点胶与风干区,配胶、点胶及风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经1座15m排气筒(DA014)排放,VOCs排放浓度5.875mg/m3、排放速率0.023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120mg/m3、5kg/h),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无组织:项目负压收集效率高,车间通风效果好,无组织排放源很小,主要少量的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经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A估算结果;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厂房通风口VOCs(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切料机、铲齿机、磨齿机、滚齿机、牙套安装机、打磨工作台、CNC加工、攻丝机、超声波清洗线、研磨机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依托厂区(占地面积10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厂区(占地面积120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27618436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