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纽维德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纽维德年产2万台(套)汽柴发动机零部件及整机
智能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年9月9 日
项目名称 | 株洲纽维德年产2万台(套)汽柴发动机零部件及整机智能再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洲新区标准厂房一期B7栋 |
建设单位 | 株洲纽维德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纽维德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500万元在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洲新区标准厂房一期B7栋新建株洲纽维德年产2万台(套)汽柴发动机零部件及整机智能再制造项目,本项目租赁标准厂房一期 B7 栋第1-5层装修改造,建筑面积为618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层汽油发动机再制造线、3-5层柴油发动机再制造线,并配套了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厂区内不设食堂、宿舍,员工食宿、供水、排水、用电等公辅设施均依托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再制造乘用车汽油发动机1.4万台/年,工程机械柴油发动机0.6万台/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渌口高新区南洲新区标准厂房一期B7栋进行建设,无土建施工,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厂房装饰、设备、水电的安装。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为减少对外环境影响,采取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进行处理,再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施工期无土建施工,对车间的水泥地面及厂房外道路洒水降尘;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减少焊接烟尘影响。 3、噪声 使用的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可以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施工场地清理过程中所收集的固废进行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交由渣土公司进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同园区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一同处置;对于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可以采用有关容器进行收集并对使用过的容器及时进行清理,交予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营运期: 1、大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等。通过计算分析,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各项废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产生和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2、废水 (1)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先经过厂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气浮+铁碳微电解+芬顿反应+沉淀”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经过此工艺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满足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项目废水处理可行。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后进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进入周边水体,故不会对项目附近水体水质带来不利影响。 (2)生活废水:本项目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园区其它污水一并流经渌湘大道、和谐大道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杨家港再排入渌江,最后汇入湘江。 (3)声环境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单台设备产生的噪声值约为70-80dB(A);通过优化工程总平面布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厂房隔声降噪,并对高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东、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固废措施及影响分析: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一同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或外卖资源回收单位;在处置前按规范要求进行暂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27618436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