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中共株洲市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株发〔2024〕8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株洲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深,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缺乏主动作为和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如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置问题,认为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整改标准不高;有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如砂石土矿非法盗采滥采问题,个别地方视而不见,打击偏软偏弱,导致屡治屡犯。
责任单位:株洲市渌口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到实处,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完成情况:1.渌口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渌口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纳入渌口区党校培训学习内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均开展了一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区委党校每年组织在科级干部进修班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一次集中授课,切实从思想层面提高了全区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大环保意识。(已达整改目标,长期坚持)
2.渌口区党委和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5年我区有3次区委常委会会议、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并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5年,区委、区政府累计召开了6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现场督导调研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共8次。渌口区印发《株洲市渌口区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渌环发〔2025〕7号),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统筹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区委、区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各级巡视巡察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领导干部任中(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规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启动问责调查等措施,压实责任,倒逼整改,全区构建了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已达整改目标,长期坚持)
3.渌口区主城区雨污分流从2021年开始通过包装使用PPP债、中央预算和国债资金,实施水环境项目、老旧小区老配改项目、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总投入约6亿元。一是完善了主城区主干管网,已新建市政雨污管网19.2公里。二是扩建了污水提升泵站,向阳路和湾塘泵站分别扩建至1.5万吨/天和1.7万吨/天,将污水泵送至主干管,提高了污水输送的效率。三是改善存量管网,已完成管网修复、改造、清淤共计642处,提高了老管网的使用功能。四是提高了王家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王家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扩容至4万吨/天。五是推进源头排水单元的雨污分流,已基本完成主城区99个小区管网改造,累计改造小区雨污管网28.8公里,按序时进度要求,我区将于2025年底前如期完成雨污分流问题整改销号。(已达整改目标,长期坚持)
4.渌口区扎实开展矿山滥采乱挖及无序开采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通过持续的整治和严厉打击,渌口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近三年在部省卫片和部省自然资源例行督察中,均未反馈砂石土矿盗采滥挖、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自查中偶发的零星小面积非法开采砂石土矿和村民建房不规范切坡取土行为,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制止和查处。二是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通过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植被覆盖率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为全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一系列监管制度和措施的实施,使矿山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更加顺畅,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矿山长效监管格局。(已达整改目标,长期坚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5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联系电话:0731-27618436
联系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津口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