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渌口区划定秸秆禁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禁烧常态、以禁促用”总体思路,经省生态环境厅和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渌口区全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我分局草拟了《关于渌口区划定秸秆禁烧区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6月30日至7月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东路1号
电子邮箱:533528180@qq.com
联系电话:0731-27618436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