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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株 ( 渌 )市监责改〔2025〕0529-3 号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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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

(  )市监责改〔20250529-3  

株洲市渌口区子克辰百货店

经查,你(单位)  不在登记住所地经营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市场主 体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 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 材料。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2025610日前改正

(改正内容及要求:按照规定迁出,或者搬回登记的经营场所、  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

(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 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进行行政处罚。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 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207425843      

联系地址: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25号渌口区市监局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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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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