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月29日(含)!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窗口补缴期即将结束!
补缴后的待遇享受期为自缴费到账之日起30日后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特殊人群和特殊情形,参保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期仍按照原文件执行。
请大家相互提醒,抓紧时间参保缴费,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请全区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参保号召,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增添一份保障,做到人人参保,人人有保障!让自己安心,让家人放心!
参保缴费方式:下载“湘税社保”缴费APP或扫码“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直接进入缴费页面,点击【城乡居民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