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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冠”医保护航,3月28日起核酸检测费用再次下调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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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是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我公立医疗机构自2022328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2/人次,其中,检测项目最高价格5/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 

《通知》明确,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次20元,检测以及试剂费用总和由现在不得超过每人次40元下降至不得超过每人次28元;混检价格由现在每人次10元降至每人次8元。

群众单纯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免收门诊诊查费;患者进行抗原自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费用。

       在当前大规模筛查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情况下,据悉:对于医院在28日前未使用完的核酸试剂(其中试剂价格不超过8元),可以与厂家协商在省平台按8元结算。省医保局要求企业降价,并对高于8元的企业停止挂网。医疗保障部门勇于担当,进一步降低疫情防控成本,减轻百姓医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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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渌口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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