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常态化防控机制,减轻人民群众检测费用负担,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耗材专项集采情况,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发改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行为的通知》,主要内容是: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抗体的检测限价,我区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按照文件规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检测项目均实行技耗分离,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 18 元(单人单检服务费13元),多人混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 4 元,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项 16 元(抗体检测服务费10元),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 6 元(抗原检测服务费2元)(详见附件)。上述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通知》要求,各类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供群众自愿选择,并主动在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群众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单纯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各类检测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知》同时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高于当地公立医疗机构的检测价格。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项目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说明 | 医保支付分类 | |
1 | 250403094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核酸检测试剂盒(仅指核酸扩增试剂,不包括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病毒采样管等) | 人次 | 13 | 根据疫情需要,按照省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检时,每样本收费4元(含试剂等耗材),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单人单检总费用不超过18元/人次。 | 甲类 | |
2 | 250403095 |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 | 样本类型:血液。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定标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含IgG、IgM | 检测试剂盒 | 项 | 10 | 不区分方法学,总费用不超过16元/项。 | 甲类 | |
3 | 250403096 |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 | 指采集样本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含样本的采集、处理、检测、标记、回收、出具诊断结果。
|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 | 人次 | 2 | 不区分方法学,总费用不超过6元/人次。 | 甲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