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株农联〔2024〕22号)文件要求,经乡镇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依据遴选原则实地走访、严格把关初选,渌口区推荐渌口区朱亭镇浦湾村、龙门镇花冲村、南洲镇早竹村、渌口镇渌口村、古岳峰镇三旺村等5个村为我区村集体经济兴业惠农试点村。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或区财政局反映;
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27618211
电子邮箱:lkqnyncjbgs@163.com
通讯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漉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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