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油菜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油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91号)、《关于做好2024年渌口区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拟在全区遴选2个油菜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对象范围
实施基地在株洲市渌口区辖区内进行冬种油菜种植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和行政处罚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长期稳定的油菜种植生产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建设油菜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基地主体,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示范基地申请表、土地流转协议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在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网站上进行公告,无异议后再组织实施。
三、申请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实施主体必须拥有自主产权的土地或者土地流转合同;新型经营主体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正常申报纳税。
2.示范基地面积要达到集中连片种植100亩以上,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3.为便于观摩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承担示范的区域要交通便利、成块连片、田容田貌较好、排水畅通、无低洼田;
4.示范区域10月10日前收割完上茬作物。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油菜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开展的相关文字、相片等资料,按时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2.示范基地要统一栽培方式、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控,承担主体要对不同品种进行不同生育期长势、病虫害及管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3.积极与区级及以上农业技术部门对接,发挥示范、培训作用。同时,接受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指导。
五、示范基地奖补
对已通过申请建设油菜品种展示、试验示范的基地,我局将对承担主体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给予一定奖补。
六、申请时间和所需提交申报材料
(一)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向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申报材料
1.株洲市渌口区油菜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3.自有土地证明材料或土地流转合同(协议)。
七、联系方式
地址:株洲市渌口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薇 联系电话:13975329992
附件:株洲市渌口区油菜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
株洲市渌口区油菜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耕地流转总面积 | 试验区域连片 | |||
试验区域地址 | ||||
申报主体 | 签字(盖章) | |||
镇政府 | 签字(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