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渌口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报 告
——2025年11月 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由于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预算均有了变化,相对应的支出随之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需对年初预算予以调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新增债务分配额度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截止10月31日湖南省财政厅分配渌口区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63088万元,比上年减少20212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额度3188万元(含外贷额度2800万),比上年减少11112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额度59900万元,比上年减少9100万元。
截至10月31日,新增一般债务额度3188万元、专项债务额度59900万元已由省政府成功代为发行债券,募集债务转贷资金63088万元。
二、新增债务额度安排情况
主要用于建设项目和土地储备45188万元、解决拖欠企业账款31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4800万元。具体安排项目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1。
三、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10月31日,专项债券资金已使用39636.37万元,占全年专项债券资金的66.17%,其中建设项目和土地储备已使用21949.12亿元、占发行额的52.26%,解决拖欠企业账款已使用2887.25万元、占发行额的93.14%,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已使用14800万元、占发行额的100%;一般债券资金暂未使用。
后续,我们将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及项目进展情况,合理合规使用剩余债券资金。全年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将纳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代会报告。
四、其他要报告的债务事项
(一)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2025年已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2.0865亿元,为偿还年度内到期债务,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二)隐性债务置换情况。渌口区今年争取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6.26亿元。截至10月31日,已完成置换隐性债务6.26亿元。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计入债务限额。
第二部分 区级预算调整(草案)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将前述债券资金安排,以及区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的变化,纳入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债券。收入方面,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053万元,即全年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188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20865万元。支出方面,考虑一般债券年内难以实现支付,调增结转下年3188万元。调增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865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截止10月31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为1193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515万元,具体增加收入项目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2-2。建议此次调增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515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量收入根据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中央、省、区三级共担领域的事权支出;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收入弥补本级财力,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调资与社保缴费增量等方面支出。要特别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但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1520万元提前下达到区级,年中执行时调整列市级收入及支出,因此调减区级相应补助收入。
(三)专项转移支付。截止10月31日,渌口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为2318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480万元,增减变动详细情况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2-3。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不列入预算调整。
(四)区本级预算。收入方面,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9658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162万元,增幅从3%调整为-2.28%,税收占比为6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调整为6278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275万元,增幅从3%调整为-2.2%;非税收入调整为33805,较年初预算减少1887万元,增幅从3%调整为-2.45%。调整明细请审查附表2-1。调入资金调整为1205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2300万元。上年结转根据2024年与省结算数调整为1908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89万元。调整情况详细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2。支出方面,调增人员类支出1120万元,调增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589万元,调增当年部门公用经费支出115万元,调减当年部门项目支出1683万元,调整明细请审查附表3-1-2。调减财政年初预留专项支出2189万元,调整明细请审查附表3-1-1。调增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300万元(用于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退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0万元,调整明细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3-1。
(五)预备费。年初预留预备费2700万元,已安排使用领域为防汛、救灾、排除安全隐患及其他不可预见等支出2362万元,调增相应方面支出。
据此,收入总数较年初预算调增33676万元,调整为301658万元。支出总数较年初预算调增33676万元,调整为301658万元。调整预算后总体收支平衡。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6592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7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2325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086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0万元,结转下年调增3188万元。具体调整事项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2—附表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专项债券。收入方面,调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2500万元,即新增专项债券59900万元,置换隐性债务专项债券62600万元。支出方面,调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9900万元,调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62600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截止10月31日,收入方面,调增省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1013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31万元。支出方面,调增区级支出21144万元。下一步,我们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对上级已下达及后续可能将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列收列支,投入到规定使用领域。
(三)区本级预算。收入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整为35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整为2251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251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1348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738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10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3万元;调入资金调整为1282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306万元。支出方面,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10681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1716万元。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为35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57万元。调整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为261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251万元。调减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643万元。调整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为2679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1569万元。调增债务发行费支出130万元。调整调出资金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11300万元。同时,对上年结转进一步细化。
据此,区级收入及支出总数均较年初预算调增94542万元,调整为308473万元。调整预算后总体收支平衡。具体调整事项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4—附表5。
三、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社保基金预算。建议不调整。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补助收入增加17万元,建议收入数及支出数均调增17万元。调减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调增调出资金300万元。具体调整事项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6—附表7。
四、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
预计到今年底,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93.085亿元,余额 91.5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9.4993亿元,余额为18.14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73.5857亿元,余额为73.3843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具体数据请审查预算调整(草案)附表8—附表9。
上述未纳入此次预算调整的预算收支情况,将纳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一并向区人代会报告。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坚决落实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会议决议,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提升资金绩效。
以上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