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协调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实施办法,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全区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六)负责成果转化、科技奖励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区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区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区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国防动员信息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发展规划,推动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遣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的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及主导产业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十三)研究提出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管理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创业;指导区企业家协会工作,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
(十四)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五)参与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参与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围绕打造“制造强区”的工作目标,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实现2022年全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速、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0%,新增12家规模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以上,财政科技投入超过全省平均增速,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三、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渌口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运行股、政策法规股、科技创新股、科技成果股、企业发展促进股、党建工作办公室。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副科级单位,株洲市渌口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共有人员66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7人。
四、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该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22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235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355.1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48.2万元,比上年减少52.85万元。原因一是减少在职人员3人,减少人员经费33.11万元。二是今年未安排对个人医疗门诊补助19.74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6.16万元,比上年减少9.37万元,原因是主要是电力执法职能划转减少电力执法工作经费4万元,减少了人员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8万元,比上年减少27.89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离休人员1人,减少离休费6.98万元,以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费17.85万元。
4.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90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科技三项经费支出1900万元,科技进步奖4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遵守“三公”经费规定。
六、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96.1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9.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减少了人员类公用经费支出5.37 万元,二是电力执法职能划转出去,减少电力执法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4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包含:会议服务5万元,办公用品等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177.5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5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13万元,项目支出 1904万元。
(五)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专家服务团会议和创客中国大赛会议,参加人数约300余人。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工业化统计员培训会,全年培训2次,参加人数约为400余人。
(六)其他事项。
1、本单位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本单位2022年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
3、本单位2022年预算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4、本单位2022年预算未安排非税征收计划预算。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