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株洲市渌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已整建制改为株洲市渌口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会同行业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贫困退出和贫困监测,指导全区扶贫系统系统进行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四)拟订全区扶贫开发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资金、物资的使用。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扶贫工作。
(六)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脱贫攻坚调研、督查、考核工作。
(七)负责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八)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宣传报道,组织有关扶贫开发的招商、考察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部门共有编制19人,实有人数12人。内设股室6个(含一个正股级事业单位),为扶贫开发事务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246.38万元,年终预算增加奖金等人员及工作经费210.9万元,项目经费4928.7万元,全年合计5385.98万元。
2022年决算基本支出457.28万元,项目支出4928.7万元,总支出5385.9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专项资金主要是配合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和区专项整合资金,共同完成及巩固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年度计划,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2022年度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和使用管理
2022年度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分配安排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4928.7万元。
按照预算批复,我单位负责管理的4928.7万元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分配资金。2022年度,我单位将本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到全区208个项目上,资金安排拨付率达到100%。从投向上来看,1289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28.5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33.48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27万元用于致富带头人培训,69.6万元用于雨露计划, 473.85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122.5万元用于改厕,824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67.46万元用于其他方面。2022年,我区在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优异成绩。
二、其他项目支出
我单位暂无其他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根据2022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显著贡献。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2022年全区共立项208个,完成年度计划立项200个目标;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成,不存在拖延现象;项目资金拨付率完成中央要求,达到100%;为更好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的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投入稳步上升,较上年增长25.1%;脱贫户自强意识稳步上升,部分脱贫户摒弃了原有的 “等、靠、要”思想,牢固了自立自强的意识。2022年,乡村振兴局工作有序推进,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得到很大的提高,群众满意度更是达到了99%,群众极大地认可了我局的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主要原因是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还不够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
(二)预算绩效规范管理有盲点。在财政逐步加强绩效管理的情况下,我单位工作人员在专业上技术性还不强,难以达到高标准的绩效管理要求。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在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的过程中,我办将更加突出资金使用绩效,做到“花钱必问效”。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按照绩效评价原则,开展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的监督,确保自己的使用符合绩效管理要求。
(二)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财政评审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股室,并按要求严格落实。一是做好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对预算项目的设立依据、产出、效益指标进行细化量化,注重“钱”和“事”的结合,推动单位从“如何用钱”逐步向“如何做事”转变。二是做好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中的监控。对项目的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尤其对重点和数额较大、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实施全方位跟踪与监控。同时,通过每个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全面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按要求及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株洲市渌口乡村振兴局”官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