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五)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预算支出表
(八)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九)工资福利
(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一)个人家庭
(十二)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三)商品服务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政府性基金
(十六)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十七)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十)专项清单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2、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3、负责镇产业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镇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地域产业特色;负责招商引资、金融环境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着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4、负责日常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计划生育和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社会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6、负责本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协调镇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成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完成上级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1人,实有人数45人。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渌口区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渌口区龙门镇人民政府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3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3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84万元,农林水支出34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万元。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87.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6.6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万元。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44.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株洲市渌口区龙门镇人民政府专项344.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与退职村干部的工资补助以及村级服务群众经费;村干部报酬专项232.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工资;村干部考核工资专项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年底考核第十三月工资;服务群众经费专项3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向群众提供服务所需的经费;退职村干部补助专项56.7万元,主要用于退职村干部的补助。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132.7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1.9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队伍壮大,同时年度考核调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3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11万元,占56.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1万元,占5.81%;卫生健康支出26.84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51.15万元,占4.52%;农林水支出344.86万元,占30.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87.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89.99万元,公用经费197.9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44.8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44.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村干部和退职村干部的工资与补助,村级服务群众经费每个村一年三万元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7.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22%,主要是节约开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人员增加的情况下仍然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3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91万元,项目支出344.86万元。(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44万元,主要是节约开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六)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人大会议、政协会议、招商引资会议等,人数150人,会议内容为招商引资,促成企业与村经济合作社签约,提升村集体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等;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业务能力培训,党建培训等,人数150人,培训内容为就业能力培训会,促进就业,业务能力实操训练,党性培养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七)其他事项(提示:凡公开表格中有空白表格的,均要在此予以说明,同时在相应的表格中备注说明。例如:本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如果没有空白表格,填写“无其他事项”。)
株洲市渌口区龙门镇人民政府2023年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财政专户资金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