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本校的小学教育教学业务进行管理。
2、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校义务教育的财务和基建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1人,实有人数121人。共有内设7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教科室、教务处、党建办、总务处、德育处和综治办。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育红小学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株洲市渌口育红小学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71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5.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13.7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75.0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8.6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713.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4.6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57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总计1604.69万元:其中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527.4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285.95万元、绩效工资34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5万元、住房公积金138.69万元、医疗费72.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2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53.49万元:其中明细科目有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7.4万元、福利费26.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计37.57万元:其中离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0.84万元、医疗费补助36.73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经费普费性幼儿园幼儿补助0万元、公办高中办公费0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0万元、公用经费配套19万元、中职免学费资金0万元、职业教育经费0万元、校车经费0万元、生源助贷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资助0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0万元、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0万元、中职助学金0万元。
(3)资本性支出专项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前期经费、校舍维修配套、职业教育建设、消除大班额、基本建设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713.75万元,比上年增加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因政策调整增加政绩考核及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绩考核0万、各类业务费用0万、失业保险0万、公办临聘幼师保险0万等项目。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包含:财政预算全额拨款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1630平方米;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1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无公务用车开支。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部门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