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黑体,三号)
一、部门职能职责(仿宋,三号)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一级小标题,黑体三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区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服务社区学校及终身教育。
(三)负责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统筹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性资助工作,负责优惠生报名组织、优惠信息录入、学籍审查、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四)负责全镇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11人,实有人数211人。内设股室 0 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332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327.7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070.4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57.3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5797.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4.0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8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总计3114.08万元:其中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1025.95万元、津贴补贴127.32万元、奖金507.5万元、绩效工资611.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4万元、住房公积金257.34万元、医疗费136.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100.85万元:其中明细科目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19万元,工会经费32.74万元、福利费49.1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计112.83万元:其中离休费6.59万元、生活补助17.77万元、医疗费补助88.47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327.76万元,比上年增加99.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因政策调整增加政绩考核及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9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5000平方米;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三)“三公”经费预算: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所有“三公”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