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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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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编办[2020]3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建设、养(维)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对全区公路行业建设、养(维)护实施办法和技术标准规范提出建议,并负责拟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协助开展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及后评估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公路养(维)护项目建议计划的编制和报审;协助做好公路交通战备事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区编码公路的养护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四)参与实施公路相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交(竣)共验收;参与实施全区公路日常维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及项目交(竣)工验收。

(五)组织全区公路、路网监测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承担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六)承担改善全区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七)负责所辖公路、道班、路产路权等国有资产维护工作。(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九)职能转变。区交通事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3人,实有人数123人。内设股室8是区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股室8个,规格为正股级: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计划统计、干线公路股、农村公路股、安全生产股、路产路权股。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的专项经费。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0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增加11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0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4.4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779.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5万元。比上年增加11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04.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443.57万元、津贴补贴316.40万元、奖金282.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7.9万元、公用经费157.64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901.47万元,比上年增加11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造成人员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323.6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12.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有房屋5228.51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保养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0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47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7.38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职工先代会、交通安全会议、公路养护交流会。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6.15万元主要包括财务人员后续教育、桥梁工程师培训、统计人员后续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计32人参加培训,培训经费预算3.15万元。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经费预算3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注:部门特殊名词,请根据规范要求予以解释。

 


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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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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