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和动员广大归侨侨眷积极参加渌口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充分发挥侨联组织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吸引利用侨资侨智,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和支持渌口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依法维护侨益的重要作用,重视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确保区内基层侨联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为广大归侨侨眷和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充分发挥侨联组织拓展海外联谊的重要作用,承担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联络联谊协调服务工作职责,进一步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广泛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促进和支持海外侨团之间加强沟通合作,共建和谐侨社。
(五)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引导归侨侨眷依法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六)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作用,引导海外侨胞积极进行文化交流,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
(七)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来渌口区参与公益事业,组织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支持家乡和社会事业发展。
(八)充分发挥侨联组织拓展民间外交作用。
(九)拟订全区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1人。本部门无内设股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侨联机关。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8万元;支出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经费,全部为基本支出22.28万元。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5万元、津贴补贴2.55万元、奖金2.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万元、公用经费11.19万元。
2.项目支出:无。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2.28万元,无上年对比数据。因为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年初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1.19万元,无上年对比数据。因为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5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上年对比数据。因为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年初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