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和实施。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组织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的方案,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管理和组织区域建设用地供应和政府土地储备,并拟订土地供应和土地储备的年度计划。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依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土地的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开展城镇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和区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组织编制和修改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编制和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配套的专项规划;依法组织编制或审查镇、村相关规划;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区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负责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镇、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的方案图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増减挂钩管理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配合实施全区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开展地质调查评价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编制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整合、提供使用和共享工作,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征地拆迁管理。依法拟订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集体土地征收公告。指导、监督集体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管理政策执行情况。
(十五)根据授权,对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规规。
(十六)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自然资源事项的信访处理、行政被复议、行政应讼等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城乡人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現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91人,实有人数 91人。内设股室17个(含7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确权登记股;规划用地股;空间利用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矿产与地质环境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渌口国土资源中心所;淦田国土资源中心所;朱亭国土资源中心所;河西国土资源中心所;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6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8.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上年结转数未最终确定,所以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比上年增加8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68.99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8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32万元。比上年增加8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的增加。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34.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2.8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6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中心79万元。
(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总计932.89万元: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284.07万元、津贴补贴213.21万元、奖金183.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万元、住房公积金81.32万元、医疗费41.17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190.94万元:明细科目有办公费3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2万元;工会经费9.88万元;福利费14.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4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计11.16万元:生活补助2.49万元、医疗费补助8.67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34万元,是指单位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土地数据采集及资料入库128万元;办公用房修缮及设备更换43万元;国土所四化建设40万元;技术服务费73万元;不动产信息中心经费5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68.99万元,比上年增加8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的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269.94287.8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7.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性支出的压缩。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84万元,包含以下:其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支出50万元;土地数据采集及资料入库128万;办公用房修缮及设备更换93万;国土所四化建设40万;技术服务费73万。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665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6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99万元,项目支出3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镜)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台。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万元,主要省自然资源厅政策宣讲费,人数122人参加,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人数188人等。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包括是空间规划培训、地矿培训、中心所所长培训等。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非税征收计划。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