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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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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实施全区机关事务管理政策;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拟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统一规范使用。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和调度工作。

(四)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事务工作。

(五)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区人民武装部办公楼和公共区域的有关后勤服务、物业管理、安全保障、消防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5人。内设5,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服务股、公务用车股、办公用房股、公共节能股。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若无专项经费,则只填基本运行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35.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56.88万元、绩效工资39.4万元、奖金34.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万元、住房公积金15.72万元、医疗费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中心2.49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17.5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机关院内绿化费专项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的绿化。

2水电维修费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的水电维修及水电费

3)机关物业管理费48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的物业和安保费用。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953万元,比上年增加18.2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20.8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17.51万元。包含:水电维修费 200万元、机关物业管理费 485.91万元 机关院内绿化费31.6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0600平方米;车辆1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49万元,项目支出717.5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持平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渌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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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渌口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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