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办公室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渌办[2019]25号),设置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请示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3.起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
4.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对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和区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全区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和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40人。内设股室7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文秘室、行政后勤室、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值班室、督查室、综合调研室、渌口区经济研究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纳入我办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9.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7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47.64万元、津贴补贴119.09万元、奖金9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各类保险及公积金、医疗费支出132.5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9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70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779.8万元,比上年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津补贴等正常调档、晋级正常,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269.5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32.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7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若财政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则注明: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所有“三公”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0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活动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7万元,培训人数预计约为400人次,内容主要包含督查业务知识,“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效能业务,文稿起草,政府值班工作与紧急信息报告业务、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提升、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等。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非税征收计划、未安排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