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二)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负责镇产业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镇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地域产业特色;负责招商引资、金融环境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着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四)负责日常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计划生育和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社会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六)负责本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镇村规划 建设管理,协调镇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七)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94人,实有人数66人。内设股级机构(办所)7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卫计办、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包括龙船镇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5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5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1万元,农林水支出883.3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4.6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750.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21.91万元、津贴补贴195.33万元、奖金150.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5.1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39万元、住房公积金64.68万元、医疗费(门诊医疗)33.4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5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5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750.64万元,比上年增加76.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241.7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86.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税收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包含:台式计算机5台2.5万元、喷墨打印机8台1万元、案卷柜15个2万元、柜式空调机2台2万元、、复印纸100箱2万元、鼓粉盒100个1万元、办公桌椅和食堂餐具、宿舍家具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200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无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5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39万元,主要是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每月召开中心工作汇报会。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39万元,主要包括每季度一次村级财务培训、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业务培训。
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021年非税征收计划、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2021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