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河道砍青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渌口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渌办发〔2020〕4号)精神,以及《株洲市渌口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渌财通〔2020〕23号),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现将2020年度株洲市渌口区河道砍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河道砍青工作是按时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布置,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有关会议议定的工作,区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该项目工作,用于湘渌江河堤和龙潭水库干渠砍青112公里,时间从2019年至2020年。
二、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渌口区河道砍清项目总体预算为100万元,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砍青,按照区政府安排的任务和统一标准年底付款。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河堤砍青(含龙潭水库干渠)112公里,全部完成年度指标。
质量指标:砍青任务完成率100%,完成年度指标。
时效指标:截至2020年10月底完成砍青任务,完成年度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河堤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社会效益指标:确保堤防安全,有利于防汛抢险,完成年度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通过了每一次砍青的随即抽查,完成满意度年度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
无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好,自评分100分,政府财政安排奖补资金用于河堤砍青,有利于抗洪抢险,有利于农村环境整治,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奖补带动效果。砍青任务、奖补标准和奖补资金都行文公开,并在政府水利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