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57号、渌办〔2019〕32号、渌编〔2019〕4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八)负责拟订事业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策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全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特种职业(工种)资格认定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绩效评估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株洲市渌口区人社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属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股室8个: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挂党建办公室工作牌子)、计划财务股(挂基金监督股牌子)、法规股(挂信访维稳室牌子)、工资福利股、城乡社会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挂扶贫办牌子)。所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个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考试培训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与上年度相比,机构没有变动。
(三)、人员情况。
年末实有人数72人,其中在职人员71人,离休人员1人。在职人员中有17个行政编制(其中2个行政工勤编)、2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编、34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因工作需要,本年度调入9人,调出21人(主要是医保中心独立出去成立渌口区医疗保障局,调拨划出18人),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92.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8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49万元。2020年度决算基本支出为1236、17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4、40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2、1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599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属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
(1)系统维护费专项2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财务、基金财务与业务、人才交流档案管理、全区工资等系统的数据系统维修维护费。
(2)老干部福利费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干部的慰问和困难补助。
二是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1)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稳就业资金,资金总额149万元。主要用于:1、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主动采取措施保障职工不失业,成效显著的企业;2、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支付经济补偿困难的企业;3、受疫情影响,稳岗突出的企业;4、受疫情影响,外贸收入减少的企业。
(2)创业载体补助资金,资金总额73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区级认定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入孵企业的房租、水电费等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渌口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紧扣区委“加快赶超、走在前列”工作主线,以唯标是夺、争创一流的担当,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行动,围绕“一条主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做好“三个服务”(服务中心,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运用“五个理念”(改革创新、公平正义、更可持续、统筹协调、坚守底线),做实“六项工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出实效,为全区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2020-稳中求进,笃定前行
1、聚焦难点,着力打好“稳就业”阵地战
我区城镇新增就业212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8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2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46人,其中新增贫困劳动力22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18%。
(1)、突出重点群体促就业。搭建平台促进企业与劳动力供需对接。开展“百人百企进百村”招聘活动,将招聘会开至村一级,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15场招聘会,覆盖139个村(社区)。针对重点群体全面开展就业援助。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及就业促进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大毕业生见习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认定5家青年见习基地,新增见习岗位19个。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细化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措施,帮扶退捕渔民实现就业清零。落实吸纳就业奖补政策,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大力推广“湘就业”平台。全区十余家单位入驻“湘就业”平台,5000余人注册并使用平台求职就业。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共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料121笔。落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有关政策,今年来共新增创业主体2336户,带动就业6893人。
(2)、支持复工复产稳就业。搭建平台支持劳动力返岗复工。疫情期间,成立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工作专班,保障农民工安全畅通返岗复工,共计运输出动36车次689人。大力支持企业稳岗。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的若干措施》,17条“干货”措施助推企业稳岗复工。推动渌口区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对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给予“硬核”支持。对4家创业孵化基地给予疫情期间房租、水电等补贴资金73万元;对渌口区疫情期间稳岗较好的25家企业发放省专项奖补资金149万元;为35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金额为43.82万元;认定困难企业5家,拨付稳岗补贴72.25万元;为我区防疫物资企业申报一次性招工稳岗补助5万元。
(3)、关注基本民生保就业。积极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加强与市区对接及湘西、怀化等地区的劳务协作,加强与市就业扶贫爱心培训机构合作,通过“培训+就业”的模式输出贫困劳动力。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根据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渌口区失业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发放标准为当前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发放失业补助金25人共计6930元,共为466人次发放失业金68万元,医保金19.53万元,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强化重点,着力打好“保民生”立体战
(1)、扩面征缴稳步推进。征缴任务超额完成。全年五项社会保险费预计收入7.08亿元。参保人数达到261554人。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按照“一覆盖、两提升、三保障”的总体目标,新增参保30854人次,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被征地农民存量人员参保登记工作有序推进。集中为近3000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
(2)、社保体系逐步完善。经办服务提质升级。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大力推行网上经办,普及“掌上社保”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减负降费落到实处。落实湘人社规〔2020〕10号文件要求,减征、免征企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3309万元,减征、免征失业保险单位部分106.46万元,减征、免征工伤保险单位部分605万元,全年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5933.56万元,有效纾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社保待遇稳步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16.67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8.05元。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完成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待遇重核,积极开展养老保险预缴款的退费工作、职业年金相关工作、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能划转税务工作和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打造人社工作半小时服务圈。
(3)、基金监督持续有力。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以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基金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基金平稳运行。一是抓风险排查。每季度对各社保经办机构上报基金收、支、结余等运行情况,大额费用支出情况等进行排查,编制分析报表。预警信息已按时保质处理。二是抓督导检查。严格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审核、严格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严格退休待遇审核及计发。配合市局和第三方完成失业保险专项检查、特殊工种退休人员专项核查、社保基金专项审计等风险核查工作,切实保证基金管理安全。三是坚持强基固本。围绕基金管理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继续完善政策制度和流程, 规范管理及经办流程,强化信息化手段,堵塞漏洞,推动建立基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金安全水平。
3、打造亮点,着力打好“揽人才”升级战
(1)、人事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转岗工作。出台了工勤转聘指导意见,指导2家事业单位完成了工勤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工作。规范开展全区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学习,牵头向上级申报了区委、区政府年度内评比表彰事项,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审核,加强监管。做好了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申报了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名,先进集体1个。有序推进全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全区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任务。开展了全区符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的统计发放工作,对全区申领的单位人员进行资料核实,共申报纪念章29枚。全面深入开展了全区临聘人员调查摸底。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按照“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原则,开展档案的接收和托管,累计托管档案3227份。
(2)、专技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严格程序开展卫健系统招录工作,招聘56名工作人员到卫健系统工作。开展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近年来教职工招录选聘工作、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编不在岗教师完成了解聘手续,对长期病休人员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督促学校及主管部门完善请假资料及审批程序。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选调27名教师充实到事业单位。统筹做好了全区教育系统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和教育系统高级职称及卫健系统、企业职评申报服务工作。
(3)、招才引智工作逐步推进。开展新材料产业人才情况走访调研。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社局、区科工信局、渌口区工业园管委会等部门对全区新材料产业人才开展情况调研,实地走访调研了区内19家规模以上新材料企业,为新材料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在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上精准发力。全区引进科技创新人才22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20%。开展2场“温暖企业进园区”专场招聘及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了桥梁和纽带。尤其是年初疫情期间,为海顺、禾瑞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点对点”开展用工服务,及时招满员工,确保生产有序开展。开展2场“人社政策进园区”宣讲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4、疏通堵点,着力打好“保和谐”防御战
(1)、积极主动,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印发了《株洲市渌口区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截至目前,我区未有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情况,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未发生极端恶性讨薪事件,劳资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研讨原文、制定措施、分类培训、发放宣传册、群发短信、等多种方式营造宣传氛围,让《条例》精神深入用人单位,深入广大农民工,“中国网”等主流媒体对渌口区《条例》宣传工作进行了报道。完善迎检工作台账,全力做好我区迎接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考核工作。开展落实《条例》,打造“无欠薪项目”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管理,依法尽职尽责,确保我区无欠薪事件发生。
(2)、忠实维权,做好劳资纠纷处置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维权咨询的560起,受理监察投诉6起,涉及人数85人,涉及金额120万元,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案件1起,现场处置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共38起。积极落实《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访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企业合法、合理用工。在春节、疫情期间,通过“日报表”形式,密集报送当天劳资纠纷领域重大隐患和纠纷处置情况,及时有效化解因疫情原因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隐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积极参与紫涵湖项目维稳处置工作,多次参加该项目市、区接访工作,引导上访对象依法维权。
(3)、严格执法,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年初,联合经开区、总工会等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检查用人单位85家。5月,联合区住建局开展建筑领域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对房建项目的建筑企业落实实名制、分账制、银行代发、按月足额支付等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具了30份整改意见书,要求落实制度不到位的企业对照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5、夯实基点,着力打好“促大局”持久战
(1)、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党总支和党支部的生机活力。组织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开展党建培训4轮次,受训16余人次。严格党员发展程序,7月份转正预备党员1名。从严规范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严抓党员教育管理。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9场,讲党课4场。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岗位练兵比武全面深入。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市人社系统“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今年7月份,渌口区人社局代表队获全市人社技能练兵比武大赛“团体二等奖”,营造了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坚持攻坚克难,全力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立足部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紧锣密鼓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一是快速谋划,强化落实。成立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二是联防联控,多措并举。灵活优化经办服务,通过推行线上招聘、网上经办、不见面办理服务,避免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病毒传播,让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人社政策和措施落地生根。积极驻企联络,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奋战一线,暖心暖人。严格驻点执勤守土,对台湾村路口和双月东路路口全天候值守测温,确保不遗漏一人。
(3)、坚持主动作为,全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卫复审提升工作。
根据区文明办统一安排部署,按照责任区域楼栋、路段“双十无”工作要求,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全方位宣传。逐栋、逐户向沿街商户、楼栋住户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395份,发放市民手册637份,提升社区居民创建知晓率;二是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指定路段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三是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对渌园路及桑园小区、明德小区、农业银行宿舍范围内陈年垃圾、楼栋垃圾、牛皮癣进行8次集中卫生整治,让居民环境更加整洁有序,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以健康教育为先导,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控烟宣传教育、除“四害”及人社局宿舍小区自治工作,健全创卫工作档案,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要求。
(4)、坚持狠干实干,全方位助推脱贫攻坚。开展就业扶贫问题“清零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311”服务,通过建立三个清单、开展招聘、组织培训、拓宽渠道、落实政策等举措,帮助全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就业扶贫载体。全区共建设就业扶贫载体44家提供就业岗位142个,岗位招聘人数789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55人。建立健全劳务经纪人队伍。通过发展“劳务经济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401人,举办2020年全区村(社区)劳务经纪人培训班,每村(社区)配备1名劳务经纪人,明确为就业信息员。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保障。开发2020年农村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362个。按质按量完成社保扶贫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时发放养老待遇。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五保、低保、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8198人,代缴保费81.98万元,切实发挥了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作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每月扎实开展入户走访,了解贫困户思想动态,切实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所需。
(5)、坚持高位推动,稳步推进“民生100”工程。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三个第一”,即:第一位置、第一责任、第一工程的工作要求,着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立足部门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当前,经济形势依然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比较困难,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招工难”“就业难”并存,就业压力仍较大。二是社保扩面困难多、任务艰巨。我区是传统农业大区,工业力量薄弱,优质企业数量不多,规模以上企业已经做到应保尽保,当前扩面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基金安全管理中的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三是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环境仍未得到根本改善,劳动权益保障诚信体系不健全,企业违法成本低。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人才总量明显不足,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干部晋升机制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依托国际国内大形势,依据政策优势,积极做好稳岗就业政策宣传,及时为打工群体提供企业招工信息,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宣传。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在单位财政资金使用中,树立“花钱必问效、低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对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应用于预算安排,对没有效益或效益低下的项目不列入年度预算。
信息公开情况。按财政部门布置的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公开绩效目标表、自评表、自评报告。根据预算法的要求,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决算信息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开,并按要求对部门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了说明。
附件:1.株洲市渌口区人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